绥化市自来水价格:
供水价格按以下标准调整:一是居民生活用水从每立方米2.1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60元。二是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4.20元,即工业用水价格由原来的每立方米3.30元调整为4.20元;行政事业用水由原来的每立方米3.30元调整为4.20元;经营用水由原来的每立方米4.00元调整为4.20元。三是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指洗车、洗浴用水等)从每立方米5.0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6.80元。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绥化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的文件规定,我市污水处理费开征标准居民为0.80元/立方米,非居民为1.1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