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水费价格最新标准
项目 | 基本水价 | 其 他 附 加 | 到户价格 | ||
污水处理费 | |||||
居民生活用水 | 1.48 | 0.10 | 1.58 | ||
行政事业用水 | 1.70 | 0.10 | 1.80 | ||
工业用水 | 1.50 | 0.10 | 1.60 | ||
经营服务用水 | 2.25 | 0.10 | 2.35 | ||
特种用水 | 2.80 | 0.10 | 2.90 |
备注:
一、收费营业时间:
1、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30分,其中:龙坪收费处及北区收费处中午11时30分至下午2时30分停止营业。
2、星期六、日正常营业。
3、国家法定节日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停止营业。
二、交费形式:
1、现场交费;由用户持交费手册直接到任何一收费处均可缴交水费,如用户忘带交费手册,但能记清楚水表编码或准确户名的,也可报收费员在电脑上查询,查实的亦可交费。
2、银行代扣水费:用户可在指定建行营业点办理存款代扣水费业务,并将户名、地址、水表编码、银行帐号等资料提供给供水分公司中心电脑室,但存款户名必须与用水户名相符才能代扣水费,代扣水费户的水费发票在次月抄表时由抄表员送交用户。
3、银行托收水费业务:由用户写具办理银行托收水费业务的申请书交中心电脑室,并提供户名、地址、水表编码、开户银行及帐号等有关资料。
4、用水户预交水费业务;由用户在收费处预存入水费,公司按月扣收水费。
5、交费期限:每月交费一次按交费手册中规定的交费始日起15天内。
三、抄表业务
1、新用户:供水分公司接到安装公司的立户资料后,原则上在当月内由抄表员持立户卡到用户处核对进行户头的编号后,即首次抄表,并将交费手册交用户手。
2、老用户:按各表本的抄表日每月按时抄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