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水费价格标准明细表
类 别 | 价格 | 代收污水处理费 | 合 计 | |
三 | 居民生活用水 | 2.00元/吨 | 0.80元/吨 | 2.80元/吨 |
非居民生活 | 2.82元/吨 | 0.80元/吨 | 3.62元/吨 | |
特种用水 | 3.80元/吨 | 0.80元/吨 | 4.60元/吨 | |
温馨提示: |
恩施州城居民生活用水今起(2016年1月1日)执行阶梯水价阶梯水价设置为三级:第一级每户每年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以内,价格为2.00元/立方米;第二级每户每年301—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价格为3.00元/立方米;第三级每户每年超过601立方米,水价为6.00元/立方米。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为2.20元/立方米。当年新报装立户的居民用户,年阶梯分档水量标准按照当年剩余的用水月份折算,即阶梯分档水量标准按年阶梯水量标准除以12,再乘以剩余用水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恩施城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后,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以年为计算周期,用户的用水量在年度内计算,不跨年、不累计、不结转。城区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五保户等困难对象凭证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即每户每月用量在12立方米以内的,按1.60元/立方米执行,超过12立方米不到25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按2.00元/立方米执行,全年累计超过300立方米的,按阶梯水价执行。
备注:
1、居民生活用水
指居民住宅中居家生活的用水。包括部队、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和持所在城市暂住证租用住房的流动人口居家生活的用水;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用水(具体指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使用的水);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
2、特种用水
指营业性歌舞厅、保龄球馆、夜总会、桑拿、足疗、洗车等用水。
3、非居民生活用水
除上述两类以外的所有用水为非居民生活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