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城市供排水价格(含税)表
(从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立方米
类 别 | 供排水 到户价格 | 其中 | 执行范围 | |
自来水价格 | 污水处理价格 | |||
第一类 居民用水 | 3.10 | 2.00 | 1.10 | 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物业服务、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水;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初中(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小学(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的学校教学用水和学生生活用水;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设施、农村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 |
第二类 非居民用水 | 4.20 | 3.10 | 1.10 | 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以外的全部用水。 |
第三类 特种行业用水 | 8.00 | 5.10 | 2.90 | 高尔夫球场、桑拿、水疗等用水 |
注:以上价格为最终到户水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表列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