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居民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起从现行按月用电量累进加价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划分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
按照新版阶梯电价,居民用电将分成三档:
第一档电量(年用电量2760度及以下,月均230度)不提价,仍为每度电0.538元;
第二档电量(年用电量2761~4800度,月均230度~400度),每度加价5分钱,为每度电0.588元;
第三档电量(年用电量4801度及以上,月均用电量400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为每度电0.838元。
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享受每月15度免费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