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抄表类信息:
抄表分为单月抄、双月抄、每月抄。每月1日至12日为查抄时间,用户应在水表查抄后当月25日前到我司收费大厅结清水费,凡超过缴费期限的,供水企业按用户应缴水费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自催缴之日起至15日内仍不缴纳的,供水企业可对其暂停供水,待水费缴纳后恢复供水,恢复供水的费用由用户承担。凡采用总水表计量方式的用户,我司只查抄总水表水量,并按总水表水量计价收费,用户总表与分表水量差额部分由用户自行协商解决,我公司鼓励用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2、水费缴纳信息:
缴费方式有:现金缴费 、预存水费、银行代收业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终端机),请按抄表周期当月25日前交纳水费,以免产生违约金。收费时间实行全月收费,周六周日不休息(国家法定假日另通知);作息时间分冬季和夏季两种。
3、用水用途信息: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应当单独安装结算水表。用水性质发生改变,须调整水价的用户,应填写书面申请,经现场核实后予以调整并从下月执行新价。
4、用水计量信息:
用户对水表计量提出异议的,可向质检机构或授权鉴定机构申请校验。经鉴定确认水表误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水费按误差比例多退少补(3个月)。
5、用水业务办理信息:
用户办理相关业务(申请户表改造、正式用水、施工用水、更名、过户、销户等),到我公司二楼客户服务部大厅办理。
供水服务热线电话:2192000 城 区 抄 表 组电话:2025090
服务大厅咨询电话:2025168 东兴片区抄表组电话:2266029
报 漏 抢 修 电话:2022307(二十四小时值班)
智能水表服务电话:2036196 用 水 违 章举报电话:2223107